漯河中院巡回审判五项措施取得显著效果

  发布时间:2013-08-29 09:46:11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的能力和水平,漯河中院结合工作实际,五项措施加强巡回审判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更加专业、高效、便民的巡回审判新机制。一年来,各专业巡回审判庭共化解各类经济纠纷157起、民事纠纷800余起,培训企业员工1000余人,接受普法宣传群众近万人。

    一是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巡回审判队伍。立足本地实际情况,抽调专业知识丰富、审判技能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建立8个食品行业、产业集聚区、交通肇事、婚姻家庭等专业巡回审判庭,通过巡回审判、走访回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经营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二是形成“点、线、面”全覆盖的巡回格局。“点”是在产业集聚区、交警、社区等挂牌设立24个巡回审判点,实行驻点定期巡回;“线”是根据当事人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情况,深入企业、社区、农村等进行流动预约巡回;“面”是与“一村一法官”制度相衔接,利用“法官村长”覆盖全市、联系群众、反映迅速等优势,发现矛盾纠纷及时上门调解。

    三是明确须纳入巡回审判范围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工伤赔偿、劳务就业、产品质量,以及标的额不大的合同、借贷、担保等经济纠纷;交通肇事、抚养赡养、相邻关系、民间借贷等多发易发、群众关注且利用乡俗民情解决效果更好案件;当事人因年龄、身体等原因不便到庭参加诉讼案件;在案发地有一定影响且能够有效普及法律知识的案件。

    四是全面提升巡回审判案件的质量和效率。鼓励支持当事人口头起诉、电话预约,引导当事人主动适用简易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案件一律实行一审终审,研究制作格式化的开庭笔录、赔付清单、判决文书,能够当庭宣判的一律进行当庭宣判,避免二次开庭造成群众诉累。

    五是实行巡回工作定期研讨和学习鼓励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形势分析会,总结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企业、村委会等提出堵塞经营和管理漏洞的司法建议。将巡回审判作为提升青年干警群众工作能力重要方式,对巡回数量多、质效好的审判庭和法官给予一定经费补贴,在晋职晋级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引导青年干警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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