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措施从来不是目的,希望你能记住这个教训,出来之后遵纪守法,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了。”
7月10日晚,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崔某语重心长的叮嘱着,崔某连连表示一定守信守法。
据了解,又一起因被执行人长期拖欠货款被司法拘留的执行案件,执行法官和拘留所值班领导与民警的共同努力,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对被执行人提前解除拘留。
据悉,2017年6月,漯河市源汇区某经营部负责人来到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崔某拖欠多年的货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崔某到院沟通并了解具体情况,但被执行人崔某不仅拒绝归还货款,不履行判决书上的法律义务,还多次有过激的举动,态度极其恶劣。
2018年7月2日,该案执行法官依据法律程序,在充分告知被执行人崔某相应的法律后果后,对被执行人崔某提请强制司法拘留。
然而,执行工作却并不是到此为止,在后续的几天时间内,执行法官多次往返拘留所,在拘留所值班领导和民警的大力配合下,做了大量的工作,而崔某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终于在2018年7月10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天给付某经营部1万元,从2018年8月起,每月28日崔某每月给付3000元,直至还清。
最终,源汇区法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崔某的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