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普法人 | 王海华:忙碌庭长 执着普法

发布时间:2018-07-18 17:34:10


    王海华,2006年进入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该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王海华坚持寓教于审、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着力帮助失足少年查找犯罪原因,使他们萌发认罪、悔罪和改正的决心。同时,他还承办婚姻、继承、抚养权等民事、家事案件,审理中他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将庭审开到田间村口,通过就地排查矛盾、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宣判、就地普法的方式,努力使矛盾化解在基层。王海华出色的工作受到群众和单位领导同事的好评,他先后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漯河市青年岗位能手”“漯河市廉政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心   语

  我们在审理案件惩处很多未成年人犯罪,但仅仅在青少年犯罪后才被动挽救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把工作向前延伸,在预防犯罪上下功夫。


  校园普法是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责任义务。我们主动走进校园普法,努力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并引导受不法侵害的孩子们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田间地头、农家庭院进行巡回审判,会有很多村民旁听和参与调解,这一做法最大限度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直观地传递出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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