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漯河市民吴某本想着在执行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就可以暂时躲过执行,可是没想到执行法官果断使用了强制措施,迫于压力再被拘留了6天后兑现了和解协议的义务。
据悉,2014年6月,吴某与韦某订立了一份外墙粉刷的劳务合同,可是吴某却在韦某按照双方约定的劳务合同履行完工作任务后,拒绝支付韦某劳务费5.3万元。韦某在多次追讨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吴某起诉至源汇区人民法院。经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吴某支付韦某劳务费5.3万元。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文书生效后,吴某依然置若罔闻,韦某为尽快实现自己的权利,于2018年1月向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某迫于法院强制拘留的威慑力,与申请执行人韦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吴某按照双方约定的执行和解协议,按期支付劳务费及相应利息。可是吴某按期在履行1万元后,就拒绝继续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务了。申请执行人韦某立即将情况向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报。执行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吴某到法院处理执行事宜,但吴某均未到庭,且态度恶劣。
7月11日,执行法官组织人员突然出击将吴某拘传至法院,当即对其作出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吴某在尝了6天的“牢狱之灾”后,在执行法官和拘留所民警的教育引导下,一次性将全部劳务及利息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韦某。至此,案件顺利执结。执行法官根据吴某的认错态度,决定提前解除对吴某的拘留。吴某在兑现了劳务费后悔恨不已,“真的不该这样,劳务费是人家的血汗钱,以后我一定诚实守信。”
(源汇区人民法院陈戈、赵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