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失信人百般推诿不履行 强制措施一来马上认错

发布时间:2018-08-06 16:20:50


   “真没想到法院为了三万多块钱动真格的,我是第一次和法院打交道,真的是不懂法,我现在就把义务履行了…”,被执行人某见到拘留决定书时说。这是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于83日在执行一起拒不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时发生的一幕。鉴于王某当场履行给付义务且认错态度好,法院决定对其解除司法拘留。

漯河市的王某和李某是同村村民,王某在工地承包了外墙粉刷的工程,找了农村的几个同乡一起干,在施工期间,李某不慎摔伤,在漯河市第三附属医院进行治疗,期间医疗和护理费共花去两万余元,李某和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王某不愿承担,协商未果后,李某诉至源汇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35694.56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此案后,查询了王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但被执行人王某始终以“经济困难”、“过段时间再给付”为由百般搪塞、推诿。后被执行人王某为躲避执行,将执行法官的电话设为拒接电话。考虑到为涉民生案件一定要全额执行。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王某的住处蹲守并将其控制带到法院,果断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王某主动与申请人李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打电话让其家人将案款交到法院,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至此案件才得以顺利解决。

源汇区法院陈戈、赵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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