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郾城:为了不进拘留所 “老赖”履行16万元

发布时间:2018-08-13 16:19:50


2018年8月7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失信被执行人迫于拘留压力,履行案件款160000元,案件执结。

樊某某诉陈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郾城区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陈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樊某某购房预付款20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陈某某第一次返还40000元后,以各种理由拖欠不归还余款,遂樊某某向郾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传唤陈某某拒不到庭。8月7日,执行干警将陈某某拘传至法院,经沟通,陈某某依旧称自己没钱可还。执行法官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这时候陈某某慌了神,终于明白法律的威严不允许挑战,连忙联系家人,缴纳160000元案件款,案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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