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赶紧把还钱还给人家吧,电梯、公告栏到处都是法院播放你的失信大头贴,太丢人了!”王某某近日总接到朋友、亲戚的电话,都是在电梯、公告栏等地方看到法院张贴、播放失信大头贴后劝王某某还钱,王某某羞愧难当,主动到法院缴纳全额案件款,案件执结。
2017年6月,王某某因资金周转问题向朋友李某某借款12万元并约定两个月归还,但因为工程款未到账原因,王某某到期后未能归还李某某借款,王某某一拖再拖,无奈之下李某某将其起诉至法院,漯河市郾城区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王某某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归还李某某借款12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判决书明确的还款义务,遂李某某向漯河市郾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拘传,王某某拒不到庭,且经网络和实地查询,发现申某名下无任何财产,按照法定程序将王某某列入“失信人”名单,从此市中心大屏幕、电梯里、小区公告栏等地方都是王某某的失信大头贴。
2018年8月10日,王某某主动来到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找到执行法官,缴纳全额案件款,希望法官能尽快将自己的失信照片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