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台风“温比亚”掩护,郾城法院执行法官赶至失信被执行人家中,将不给女儿抚养费的孙某某拘留。
原告李某某诉被告孙某某离婚纠纷一案,2012年8月经郾城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孙某某承担女儿抚养费每月300元。调解书生效后,2016年孙某某未支付女儿抚养费,共计3600元,李某某遂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拘传孙某某拒不到庭,现任妻子以其出去打工了、没钱等理由推脱。
8月19日,风雨交加,执行干警借台风“温比亚”影响,大家都在家中避雨的心态,又一次拘传失信被执行人孙某某。其正在家中休息,执行法官告知孙某某身份后,孙某某在家中床上,无赖耍尽,装疯扮傻,极其不配合工作。执行干警迅速将其控制,并宣读拘留决定书,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齐江涛 张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