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以司法拘留为手段,促使了被执行人从消极还款到积极还款的态度转变,从而促使一起借款纠纷案得以和解执行,既震慑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威严。
2017年8月,刘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李某借款6万元(含利息),借期期满后,刘某一直没有还款,无奈之下,李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了法庭。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刘某当庭兑现一部分,剩余的部分在2018年3月底还清。但是时间过了两个多月了,一直不见刘某前来还款,也找不到刘某的踪影,于是李某就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主动与刘某进行了联系,但是刘某态度恶劣,拒绝还款,并不知去向。在多方的配合下,执行法官终于寻得刘某的下落,于是立即组织干警迅速出击,找到了刘某,要求刘某调解协议的约定还款,但刘某以没有钱为借口不愿意履行调解协议的约定。为了不再使刘某逃避执行,法院干警们果断采取措施把刘某拘传到法院,并准备司法拘留刘某。
当得知要被司法拘留,这时刘某急了,马上要求还款,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和被执行人一起去银行取款,并当场一次性向李某支付了剩余的款项。至此,一件借款纠纷案顺利执结完毕。
(源汇区法院陈戈、赵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