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具体至门牌号)。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你院受理的××诉××房产纠纷一案,由于该案的处理结果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 6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提出独立请求。
1.认定申请人为×大街×号房产权利入之一。
2.该房产分割方案中,申请人应占有三分之一份额。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原告、被告系同胞兄弟。……原、被告和我以三人经营面食铺的积蓄,以被告××名义买下×大街×号房产一所,即平房十间。当时,三人曾言明该房产为三人共同跃有。
现原告、被告之间年事已高,决定分割房产;但意见未能一致,提起诉讼。申请人认为,当初购买房产曾言明三人共有,现分割该房产理所应当有我一份,请求分割三分之一并不为过,恳请支持。
此致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