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男,××族,××年××月××日出生,住××市××(准确至门牌号),联系方式××。
被告:××,男,××族,××年××月×× 日出生,住××市××(准确至门牌号),联系方式××。
案号:(2 0××)漯民×初字第×号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事项: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在被告名下权证号为X X的房屋。
事实与理由: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原告于近日发现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原告隐瞒情况,用原被告共同财产购买了权证号为××××××的房屋一套,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特此增加(变更)诉请。
此致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