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省××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省××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第三人(被告)。
申请事实及理由:××年××月××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约定申请人所有的××号汽车(车牌)在被申请人处投保。申请人缴纳保险费后,该保险合同生效。××年××月××日该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受伤。现××已对申请人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贵院通知被申请人参加诉讼。
此致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