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6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成功和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时人说: “你们处理案件的方法,让人感觉很温暖、很恰到好处,真正是为我们当事人着想,我们的案件执行和解了,压在我心头的一块石头也去掉了,我们两个以前是朋友,以后我们还是朋友。”当被执行人张某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后,坐在法院办公室的沙发上,喝着执行法官给其倒的开水时,说出了上述的一段话。
张某和王某本系好朋友,张某因生意周转需要资金,向王某借款5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届满后,因王某家务事宜急需用钱,向张某索要未果,无奈之下向源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张某还是未能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同时还提供了张某系某乡村教师每月有一千多元工资收入的财产线索。
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分析,虽然被执行人每月有工资收入,但是如果采取扣划工资的强制执行措施,在保留被执行人基本生活开支后能扣划的数额不多,案件标的虽然只有5万元,但是执行下来周期就会变长,这样不仅会给被执行人在生活上和心理上的造成很大的影响,同时也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为有效化解纠纷,使本案迅速地结案,24日下午承办法官便通知张某到庭,张某到庭后执行法官热情地接待,张某向执行法官说出了自己目前经济困难,因为没有还钱给王某,自己很过意不去,心里好像压着什么似的。执行法官对张某说:“以前你们都是比较好的朋友,没有这个关系,王某也不会借钱给你,你现在困难,王某目前可能比你还困难,朋友是难处见真情的,而且如果我们法院采取强制扣划你工资的措施,这样下来执行周期就会加长,会给你的生活造成很大有影响。你可以私下找王某,相互沟通一下,争取相互理解,在互谅互让的情况下解决掉你们的纠纷。”经过执行法官的一番讲解,被执行人张某点着头满意地离开了。
8月26日上午,张某和网某两人一起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说出了他们的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将自己向亲戚凑来的5万元钱在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时当场交给王某,以后有什么事两人协商解决,王某同意了结此案。执行和解了,案件执结了,看着双方当事人有说有笑,执行法官会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