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扫黑除恶这么大的事 你竟泄密啦。。。 发布时间:2018-09-05 15:00:09
2018年1月,某县委某部门为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印发了涉密文件,并通知所辖单位派人签字领取文件。霍某领取文件后,认为事件紧急,又正值深夜,于当晚将该件拍照发送到单位微信群。群成员华某又转发到其他微信群。造成泄密。
2018年3月,某单位办公室副主任焦某,为向在党校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擅自用手机对1份机密级扫黑除恶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拍照,并用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其领导。造成泄密。
2018年5月,某县公安局王某领取4份涉扫黑除恶举报线索,因当时为五一长假期间,单位放假,王某便将举报线索拍照后发至公安局领导和相关工作微信群。造成案件线索中断。
保密部门组织查办的此类泄密案件往往存在某种“客观因素”:待办公务紧急,其他通信方式不畅,无法当面交办或报告,技术失误乃至领导指示使用微信传送等,实际是当事人漠视保密法律法规,对发生泄密后果心存侥幸。
你是公职人员
微信办公要谨慎!泄密后果很严重。
微信办公导致泄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第七款“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微信办公导致泄密的真正原因还是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松懈,对干部职工保密教育培训不够,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淡漠。
政法系统该如何应对呢?
使用政法【新媒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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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