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执行信息化助推兑现生效调解书

发布时间:2018-09-07 15:57:09


“真的很感谢法官!要不是你们,我那被拖欠近三年工程款不知何时才能拿到手。” 201894日,过半百的申请人欧某从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26万元款时,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说道。

2015年,欧某承揽了张某的房屋建设工程,同年12月经双方结算工程款为35万元,到2016年底张某仍有26余万元未支付给欧某。数次催讨无果后,欧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院。后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调解协议,张某欠欧某工程款26万元于20171231日之前分5次全部付清。张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不肯将余欠工程款支付给欧某。无奈之下,欧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依法送达了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自动履行的迹象。执行指挥中心通过信息化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于是向执行团队下达指令,进一步查询、走访被执行人的踪迹和可供执行人财产。执行团队的执行法官经过仔细排查找到张某,数次做工作请他自动履行,讲明法律规定和惩戒措施,但张某以无钱支付为借口,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针对这种情况,法院把该案列入了执行的重点,及时组织骨干力量分别到工商、车管、银行等部门进行查询。经过近一个月的跟踪查询,依法裁定冻结了张某在工商银行10余万元的款项。张某收到裁定书后,自知理亏,主动与欧某协商付款,在执行法官的细心调解下,当事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最终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源汇区法院陈戈、赵现伟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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