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日早晨,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一楼大厅列队完毕,执行局长做了简短而有力的动员,随着高局长的一声令下,执行团队奔赴各自的执行地点。
七时许,执行一庭的敲门声,惊醒了睡梦中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朦胧中被带回到源汇区法院,据悉,2014年被执行人罗某在漯河市汪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车辆,在未支付全款的情况下,把车辆开走,写下欠条,注明欠汪源公司车辆余款5万元整,经汪源公司多次讨要未果,诉至源汇区法院,2017年10月源汇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判令罗某在十日内偿还车辆欠款,罗某对此置若罔闻,汪源公司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罗某采取躲藏来回避执行人员,2018年11月6日,得知罗某在其家中,执行人员奔赴其家,把罗某带回法院,经过孙法官的耐心讲解,阐明不履行的后果,罗某依然无动于衷,为维护申请人的利益,捍卫法律的尊严,孙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罗某一看要拘留,这才感觉到好怕,赶紧联系家人送钱,经过一个上午的工作,罗某家人当庭履行完毕。
加班加点常态化,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面前,不等不靠,风雨无阻,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
(源汇区法院 陈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