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好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4 16:16:59
漯中党(2017)2号
关于开展好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通知要求,定于本月10日为2月份机关事业单位“主题党日”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各党支部务必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集中学习讨论。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组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集中学习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基层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集中观看《如何开好基层党组织生活会》专题片,要结合实际,开展讨论。
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部署要求,严肃认真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党员要统一佩戴党徽。
三、做好党费收交工作。党员按规定标准主动向党支部交纳2017年2月党费。
四、谋划制定支部2017年“两学一做”工作计划。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对党支部2016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结合基层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的措施,谋划制定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
各党支部将 “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的简要信息、党支部分类定级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报告,以及支部2017年“两学一做”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于2017年2月16日前报至机关党委。
附一:《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基层组织生活会、做好党支部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附二:《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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