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中党(2017)12号
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践行活动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为广大市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理交通环境。市两城同创办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践行活动。为全面落实好该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地点
白云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
二、参加人员
全院干警。具体人员安排见附表
三、时间安排
6月20日至9月10日,上午7:20—8:10,下午18:00—19:00。
四、工作内容
(一)在责任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协助交通路口交警指挥疏导行人、非机动车,对不看信号灯、不走斑马线、跨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的行人及非机动车进行及时制止。要求行人各行其道:①要从斑马线上走,不能从斑马线外走;②不翻越护栏,乱穿马路不翻越过去也不行;③不闯红灯,闯红灯劝回去也不行;④劝导驾驶员勿乱扔车窗垃圾、劝导行人勿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二)劝导人员统一着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志愿者服装,戴志愿者帽,佩戴口哨,执旗上岗。
(三)各组指定每1名劝导员负责1个行人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色,劝导人员吹哨,挥舞红旗,示意行人暂停通过;对欲闯红灯者要吹哨、舞旗示意,事前提醒行人,杜绝在执勤时间行人闯红灯现象。行人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绿色,志愿者吹哨,挥舞红旗,示意可以通过。
五、工作要求
(一)保持至少有4人在岗,不得出现漏岗缺岗现象。各小组由组长负总责,负责通知本组人员,安排轮换休息。
(二)认真履责,规范行为。劝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带头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做到行为规范、文明执勤。严禁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严禁擅自离岗、串岗、扎堆嬉闹、玩手机、着装不整等不文明或不规范行为。
(三)当天值勤结束后,马甲、帽子、红旗等执勤用品统一收齐归拢后放置在院南门门卫室,由下一组自行领取。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当前全市的重点工作,目前已进入攻坚冲刺阶段,时间非常紧迫,任务非常艰巨,责任非常重大。届时市交警支队将联合两城同创办进行不定时检查,发现脱岗、漏岗、不按要求执勤,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希望我院广大干警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其中,认真完成分配工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市法院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践行活动值班表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