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党性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4 16:43:43


漯中党(2017)28号

 

关于举办第二期党性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根据我院年度培训计划安排,经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批准,我院定于11月上旬在贵州遵义举办2017年度第二期党性教育培训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遵义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伟大转折,为中国共产党发展的道路指明了方向,遵义会议中体现的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独立自主以及务实求真的精神,在党的建设中得到了体现。利用贵州遵义独特的革命历史资源,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教育和引导干警认真理解遵义会议精神,继承和发展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永葆革命本色。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过程中,以坚定的方向,扎实的工作,优良的作风树立法官的新形象,谱写法院发展的新篇章。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安排65个名额。由各党支部书记负责,按照支部所辖部门在编在职干警人数38.7%的比例(四舍五入)安排人员参加培训。

三、培训时间

2017年115--1111日,往返共计7天时间。

四、培训地点

贵州遵义。

五、报名方式

请各党支部按照文件要求,于103116:00前将参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报送机关党委。

六、培训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按规定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务必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和培训纪律,集中精力学习,不得无故缺席,严禁迟到早退。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外出和办理其他事务。确有要事需向带队领导请假。

3、要自觉加强学风建设。严禁借培训之名搞公款旅游;不得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培训结束后15天内,每位学员撰写上交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4、培训期间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不得随意、擅自行动。

 

附:2017年党性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2017年1030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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