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8-11-14 16:46:25


漯中党(2017)31 号

 

关于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

 

 

各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根据《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方案》安排,决定在机关各支部全体党员中,普遍开展专题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机关各支部于20171230日前,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此后,各党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等,在支部全体党员中,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

二、学习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修改后的党章,团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上来。

(二)各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组织、严格要求,要组织支部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每名干警都要通读一遍十九大报告原文,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实质,认认真真体会。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全程参与所在支部专题学习。

(三)1230日前,各党支部报送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情况及图片资料,党员个人学习笔记不少于3000字,每名党员上交一篇个人学习心得。

(四)各党支部要规范记录专题学习情况,并及时将学习情况资料整理报送至院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

2017年1211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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