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好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8-11-14 16:54:06


漯中党(2018)3号

 

 

关于开展好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通知要求,定于本月2日为2月份机关事业单位“主题党日”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各党支部务必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集中学习讨论。各党支部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全会和刚刚闭幕的省两会精神,并结合学习情况组织支部党员开展深入讨论,引导党员积极发言,谈学习收获。

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部署要求,严肃认真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党员要统一佩戴党徽。

三、做好党费收交工作。党员按规定标准主动向党支部交纳20182月党费。

四、志愿服务。结合岗位和自身实际,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关爱老人、环境保护、清洁家园、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

五、谋划制定支部2018年“两学一做”工作计划。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对党支部2017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结合基层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的措施,谋划制定2018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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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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