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好5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8-11-14 17:04:56


漯中党(2018)13号

 

 

关于开展好5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通知要求,定于本月4日为5月份机关事业单位“主题党日”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各党支部务必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按照市直工委《关于开展文明使用微信微博客户端承诺践诺活动的通知》漯直文[2018]45号文件精神,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文明使用“两微一端”承诺践诺活动,开展活动的图片及内容请于510号报党办。

   二、传达学习全市“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动员会精神;

   三、党员按规定标准主动向党支部交纳20185月党费。

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城市清洁、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活动。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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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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