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8-11-15 11:08:03
漯中党(2018)25号
关于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根据我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定于7月27日下午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
7月27日(周五)下午3:30
二、地点
第三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以支部为单位参加活动,7人以上党支部不少于3人,7人以下党支部不少于2人参加。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是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必不可缺的活动之一,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活动。
2、所有参加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活动期间手机关闭或调整为静音状态,遵守会议纪律。
机关党委
2018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武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