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好8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8-11-15 11:09:13


漯中党(2018)26号



关于开展好8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通知要求,定于83日为8月份机关事业单位“主题党日”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各党支部务必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深入学习党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各党支部结合漯河市委《关于开展向王清华、李国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并开展专题讨论。并于810日前报送文字信息及图片资料。

二、党员按规定标准主动向党支部交纳20188月党费。

三、各党支部按照活动计划安排认真开展城市清洁、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活动。


附:

《中共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向王清华、李国红同志学习的通知》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8年82


 

 

 

 

 

 

 

 

 

 

 

 

 

 

 

 

 

 

 

 

关于开展向王清华、李国红同志学习的

 

市委各部委、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机关党组织:

近日,市委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向王清华、李国红同志学习的决定》(漯发〔201816号),追授王清华、李国红同志“漯河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王清华、李国红同志是市直机关广大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对党忠诚、担当作为、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市直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向王清华、李国红同志学习的热潮,并利用8月份“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王清华、李国红同志的先进事迹,引导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锐意进取、狠抓落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埋头苦干,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新进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730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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