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中党(2018)32号
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通知
各党支部:
党徽是党的象征。党员徽章是党员亮明身份的标志。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既是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的一种外在表现。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表率意识,更加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树立党员良好形象,现将我院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意义
党员坚持佩戴党员徽章,旨在唤醒党员意识。佩戴党员徽章,不仅有利于监督党员的一言一行,更重要的是能使党员始终不忘身份,提醒自己时时处处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言论行为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员要把佩戴党员徽章作为一种荣誉和责任。在工作时间和集体活动时主动佩戴党员徽章,时刻提醒自己党员身份,注重党员形象、坚守政治操守、履行党员职责,让党徽在胸前闪耀。
二、佩戴对象
机关全体共产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三、佩戴要求
1、佩戴党员徽章应当严肃、庄重。
2、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党员徽章(着审判制服时,须戴法徽,不得佩戴法徽以外的徽章)。
3、党内重大活动(如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集体宣誓等)和党内重要会议(如党内表彰大会、党员教育培训会议及支部党员大会等),党员必须佩戴党员徽章。
4、党员要衣着整洁,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外衣左上胸正中醒目位置。
5、党员徽章若与其它徽章同时佩戴时,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它徽章上方。
6、党员要自觉维护党员徽章的尊严,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并及时申领。
7、对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员徽章要及时更换;对故意沾污、损毁党员徽章的,要严肃问责。
8、党员徽章只能用于党员本人佩戴,不能出借,特别是不能借给非党人员佩戴。
四、加强领导
1、佩戴党员徽章是一项庄重、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党支部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重要意义,将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作为对党员教育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好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有关要求。
2、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佩戴党员徽章和岗位责任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党员的岗位职责,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深入推进佩戴党员徽章活动,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