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新聘用书记员岗前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8-11-29 15:43:58


   为进一步提升新聘用书记员的政治素质、职业操守、业务能力,不断发挥好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的辅助作用,20181124日至25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聘用的36名书记员开展了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培训会上,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新利介绍了中级人民法院基本情况、书记员队伍概况及司法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并强调了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希望全体书记员在下步工作中,不断提高各方面能力素质,有效服务审判工作。

培训班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针对书记员的工作职责、特点、任务,设置了《书记员职责》《审批流程管理相关规定》《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操作实务》《法院信息化应用》以及保密管理相关规定和本院相关规章制度等培训内容。培训针对性强,内容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对提高新聘用书记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培训人员纷纷表示,书记员工作虽然是一项辅助性工作,但职责神圣、任务光荣,一定要以这次培训为新起点,努力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新需求,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为人民法院事业增光添彩,自觉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作者:胡亚兵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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