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村干部积极协助法官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9-02-22 17:06:45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紧紧依靠当地村委干部的大力协助,既注重法律效果,又考虑当地的民风习俗,以诚心促执行,顺利执结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李某嫩与李某有、李某军、李某焕是龙城镇某村村民,2017年1月李某嫩与李某有、李某军、李某焕发生纠纷,在发生纠纷过程中,李某嫩被李某焕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事发后,李某嫩被送医院治疗。2017年1月经当地派出所、村委、共同调解,李某有愿意替儿子李某焕承担李某嫩住院期间的治疗费、药费,但后期未履行调解意见。李某嫩遂向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被告李某焕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某嫩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8424.23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李某焕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明确的义务,原告李某嫩遂向郾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驱车赶往龙城镇某村,协同当地村委对被执行李某焕释明法理,最终被执行人李某焕当场支付案件款,案件执结。

 

作者:齐江涛 张林军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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