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欠款“老赖”离职 强制划扣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9-02-27 17:10:39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划扣已办理离职的被执行人王某某住房公积金,以履行其还款义务9000元。

2010年1月,王某某因贷款原因向姬某某借款9000元,出具借条一份,并承诺贷款办好立即偿还,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还款期到后,王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201712月,无奈之下,姬某某将王某某起诉至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王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姬某某欠款9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判决书明确的还款义务,姬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执行公告、财产报告令,责令王某某在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后如实申报财产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王某某未按要求履行,经查被执行人王某某已从原单位离职,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迅速将其住房公积金进行冻结划扣,案件顺利执结。

 

作者:齐江涛  张林军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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