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09:42:53


关于组织开展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12月7日为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为全面落实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漯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引领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求和市综治委《关于<全市社会治安“大宣传、大防控、大走访、大化解”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现就做好本月“主题党日”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党费收交工作。党员按规定标准主动向党支部交纳201812月党费。各党支部将年度党费收缴情况汇总报至机关党委。

、深入社区开展“平安建设综合治理”活动。除参加801案件的安保人员和辅助人员之外,其他支部人员集中到分包社区沙田锦绣天地小区开展“大宣传、大防控、大走访、大化解”活动。时间:2018127日上午9点,地点:嵩山社区沙田锦绣天地小区。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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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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