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时间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09:44:18


关于调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时间的

通知


各党支部:

为更好地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实现文明交通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市两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对我院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和人员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地点

淞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

二、参加人员

全院干警。具体人员安排见附表

三、时间安排

每天(包括周六周日)上午7:30—8:30

下午17:00—18:00

特殊时期执勤时间调整为7:00—17:3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内容

  (一)在责任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协助交通路口交警指挥疏导行人、非机动车,对不看信号灯、不走斑马线、跨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的行人及非机动车进行及时制止。要求车辆行人各行其道:①行人和非机动车要走斑马线;②行人不翻越护栏,不乱穿马路;③不闯红灯;④劝导驾驶员勿乱扔车窗垃圾、劝导行人勿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二)劝导人员统一着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志愿者服装,戴小红帽,佩戴口哨,执旗上岗。

五、工作要求

  (一)保持至少有4人在岗,不得出现漏岗缺岗现象。各小组由组长负总责,负责通知本组人员参加执勤活动。

  (二)认真履责,规范行为。劝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带头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做到行为规范、文明执勤。严禁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严禁擅自离岗、串岗、扎堆嬉闹、玩手机、着装不整等不文明或不规范行为。

(三)当天值勤结束后,服装、帽子、小红旗等执勤用品统一收齐归拢后放置在院南门门卫室,由下一组自行领取。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当前全市的重点工作,责任非常重大。市纪委将联合两城同创办进行不定时检查,发现脱岗、漏岗、不按要求执勤,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希望我院广大干警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分配工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市法院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践行活动值班表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

 


 

 

 

市法院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践行活动值班表

时  间

参加人员

负责人

12月11日

郑秀华贾国超 王  楠李  凯

姬  翔 李汉升 姚可可胡亚兵

郑秀华

12月12日

张献国郭东升 宋庆党  魏鸿伟

王  娟 李临雪张  珂张  桓

张献国

12月13日

曹志刚 刘俊杰王跃民 孙  郁  黎  明  贺  广 孟哲昱吕柳青

曹志刚

12月14日

茹重岩蒋军强 王颢凝蔡宁宁

刘群良 王 建梁晨晨郭伟超

茹重岩

12月15日

石笑云 左  昊朱 琼 李喜民

刘继伟 李  刚吴增光翟相杰

石笑云

12月16日

宋跃武  李  强王瑞珺王路明

刘  超 曹光辉  刘  芳 任伟鹏

宋跃武

12月17日

崔喜庆 吕茹辛张素丽缑兵伟

林晓光  刘冬凯  翟朝飞张  鹏

崔喜庆

12月18日

李新利 李胜利 穆莹莹  李佳丽

王三超  付春香张静怡胡琨鹏

李新利

12月19日

李  军 张书臣王曼倩张  峰

李亚楠  冉  鹏马  强  刘  江

李  军

12月20日

张卫东 李  冲 曹  兵刘光耀

刘华峰何海洋  苏建刚陈万太

张卫东

12月21日

张一帆  赵智宇楚军辉张建军

马  帅田焕焕  张 哲曹  杨

张一帆

12月22日

刘宏建 王  心  赵丹丹  吴英波

顾天能杨亚丽张旭海吴波宁

刘宏建

12月23日

王云鹏杨钦仰田  鹏曹丽丽

蒋黎洋  潘  媛  陈  新王宋浩

王云鹏

12月24日

李耀峰朱家富 周广胜 谢党恩

王艳君王浩杰常金山谭金华

李耀峰

12月25日

和长印苗亚楠霍振东谌宏民

张永辉刘  怡于 超宋俊涛

和长印

12月26日

寇文启尚云飞  王震尕张翔生

赵永亮  陈瑞杰  杨国庆郭志明

寇文启

12月27日

吕付成曹  斌  张国军  陈凡生

王  伟  王海轩  常红雨 陈建华

吕付成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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