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中党(2019)1号 关于开展好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09:53:21


漯中党(2019)1号


关于开展好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1月4日为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时间,根据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中共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通知要求,请各党支部务必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集中学习

1、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集中组织学习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

3、全文学习《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创建过硬党支部、争当过硬好党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4、学习《中共漯河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以漯河更加精彩为中原更加出彩增添浓彩的实施意见》;

5、学习《中共漯河市委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县级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6、学习《关于印发<县级领导班子深入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及创先争优情况考核实施细则>等细则的通知》等内容。

上述学习内容将可能影响到广大干警的切身利益,请各党支部务必传达到每一位干警。

二、主动向党支部交纳20191月党费。

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文字信息及图片资料于18日前报送至机关党委712办公室。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9年13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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