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中党〔2019〕7号 关于开展好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10:03:24


漯中党〔2019〕7号

关于开展好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因春节放假调休,市委组织部将2月15日确定为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时间。根据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中共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通知要求,请各党支部务必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集体学习

1.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2.学习《关于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 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政治建设的意见》,务必将文件内容和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

二、认真组织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按照漯中党〔20195号《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要在2019320日前召开组织生活会,同步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按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

三、党员按规定标准主动向党支部交纳20192月党费。

 

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文字信息及图片资料于218日前报送至机关党委712办公室。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9年212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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