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法党〔2019〕10号 关于开展好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10:07:05


漯法党〔2019〕10号

 

 

关于开展好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3月份“主题党日”顺延至38日,请各党支部务必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组织集体学习

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市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第二次讲评推进会精神。

二、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今年35日是全国第56个“学雷锋纪念日”,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学习雷锋事迹、宣传雷锋精神、开展助老助残、扶困护弱、便民惠民“零距离”文明实践、“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生态环境保护、“交通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帮民困、解民忧、排民难,引导党员干部在践行雷锋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上做表率。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还没有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要按照漯中党〔20195号《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同步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按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

四、所有在职党员扫描二维码加入“市法院学习强国管理平台”。

五、组织党员按时足额缴纳3月份党费。

 

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文字信息及图片资料于312日前报送至机关党委712办公室。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9年36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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