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法党〔2019〕10号
关于开展好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3月份“主题党日”顺延至3月8日,请各党支部务必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组织集体学习
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市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第二次讲评推进会精神。
二、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今年3月5日是全国第56个“学雷锋纪念日”,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学习雷锋事迹、宣传雷锋精神、开展助老助残、扶困护弱、便民惠民“零距离”文明实践、“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生态环境保护、“交通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帮民困、解民忧、排民难,引导党员干部在践行雷锋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上做表率。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还没有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要按照漯中党〔2019〕5号《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同步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按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
四、所有在职党员扫描二维码加入“市法院学习强国管理平台”。
五、组织党员按时足额缴纳3月份党费。
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文字信息及图片资料于3月12日前报送至机关党委712办公室。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