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严格执行“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全面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统筹推进“四城同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结合漯河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1、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在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的重要作用,立足国家战略层面,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要素。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优化创新的法治环境。
2、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的证据保全和证据固定机制。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找、主动提供证据。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应及时、有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提高司法救济实效性。对知识产权证据采取保全措施时,主动加强与证据所在地的公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配合,保障证据保全工作顺利进行。鼓励、引导当事人对不易保存、易于毁灭的证据采取公证形式予以固定。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机制,支持公证机构在知识产权审判取证、证据保全等环节提供服务。
3、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举证负担。强化诉讼证据规则运用,加强对举证责任分配、举证不能法律后果等释明,引导当事人尽力举证。对当事人的诉前或者诉中证据保全申请,应当积极受理、快速审查、依法裁定、立即执行。当事人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经审查认定属于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范围的,应当向律师签发调查令;确有必要的,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及时调查收集。根据逻辑推理、商业交易习惯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有关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和证明力的大小进行综合审查判断,根据高度可能性标准,认定案件事实。引导权利人根据诉讼请求,提交知识产权的转让费、许可费、特许经营中的加盟费、技术开发合同的对价、涉诉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报告等证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证据,便于确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4、依法适用禁令措施。对于事实比较清楚、侵权易于判断的案件,当事人提出诉前或诉中禁令的,要加快受理和审查,依法裁定并立即执行,发挥禁令及时有效的救济功能;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禁令颁发条件,但侵权可能性一时难以作出判断的,可以在颁发禁令时,明确禁令效力存续的合理期限。
5、合理确定损害赔偿数额,让知识产权权利人得到充分赔偿。对于知识产权权利人选择的损害赔偿计算方式,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予以确认。对依据侵权人获利计算赔偿数额时,如果被控侵权人发生法律规定的举证妨碍情况,依法推定权利人相应事实主张成立。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确定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的准确数额,但权利人损失数额显然超出已经查明的数额时,应当根据现有证据酌定赔偿数额。
6、加大侵权惩罚力度,让侵害知识产权者付出应有代价。正确认识法定赔偿制度补偿权利人损失、惩罚侵权行为的双重功能。在确定法定赔偿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侵权情形、类似案例判赔金额等因素,着力确保全面补偿。对于具有重复、恶意以及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应充分考虑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体现法定赔偿的惩罚性功能,提高法定赔偿数额,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对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威慑力,遏制侵权的再次发生。
7、尊重法律服务市场价值,让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得到全面覆盖。对知识产权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应足额赔偿并在损失赔偿数额之外单独列出。权利人虽未能提交发票等证据证明其维权支出,但根据在案其他证据和已经查明的事实能够推定该项支出确已发生且系维权必要费用的,可纳入合理费用范围。充分尊重法律服务市场价值,确定与知识产权维权法律服务市场价值相适应的合理费用认定标准。
8、探索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力度。积极落实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集中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的改革工作, 建立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协调机制, 进一步完善整合审判资源、集中审判力量、统一执法标准,高效率地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交叉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9、提高审判质效,降低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成本。加大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智能化水平。建立专门的电子送达平台,统一电子送达格式,探索送达凭证保全的有效方式、方法,实现高效便捷,方便当事人诉讼。改进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方式,推行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审理机制,对于权利义务明确、法律关系清晰、争议不大的简单知识产权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探索符合审判规律繁简适当的裁判文书格式,实施“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提高审判质效。
10、促进纠纷实质解决,提升司法救济的实效性。发挥行业组织、专业调解机构、技术专家的专业优势,完善覆盖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诉中、判后全流程的多元化委托调解机制。要善于运用诚实信用、保护在先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禁止权利滥用等原则妥善、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11、加强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培训,培养符合司法需求的专业人才队伍。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努力造就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熟悉技术的专家型、复合型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业务水平,不断满足社会对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需求和新期待。
12、加强司法宣传,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力。全面加强法院司法宣传,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知识产权宣传周、网络庭审直播、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了解、信任和监督,营造良好的尊重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