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三番两次失信 谎话再多终会被“揭穿”

发布时间:2019-08-14 16:47:28


被执行人刘某经法院调解,两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又两次违约拒不还款,在司法拘留的震慑下刘某准备还款,而申请执行人远在外地不能赶到现场。

8月8日晚上8时许,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pos机扫描支付的方式顺利执行回款8000元,了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6年,刘某向王某借款37000元,借款到期后,多次讨要未果,王某将刘某诉至源汇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刘某答应两个月内分期偿还王某借款。可是,刘某在偿还了10000元后,便不见还款了。王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此案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刘某,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于是,执行法官根据文书中的地址上门查找刘某,发现刘某的房屋已出租给他人居住,法官再三向租户询问刘某的具体住所,才知刘某有多套住房,具体住所也不清楚。回到法院,执行法官再次向申请执行人详细了解刘某的具体情况,大概确定刘某的具体住所。今年4月14日上午,法官找到了正在吃晚餐的刘某,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析理,分析利弊,并说明了法院当前的强硬执行举措,刘某当场履行19000元,剩余的8000元再给一个月时间。

鉴于被执行人刘某的态度,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很快一个月时间就过去了,申请人和法官又联系不上刘某了。

8月8日中午,法官再次费尽周折找到刘某,他这次坚称没钱。执行法官前期的调查知道刘某具有偿还能力,随即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当刘某看到拘留决定书时,赶紧联系妻子送钱。晚上8时许,刘某的妻子通过微信向刘某转账8000元,但此时申请执行人出差外地不能马上赶到现场,按工作纪律执行款也不能直接交到执行法官手中,后来执行法官请刘某通过pos机扫描微信的支付方式将钱转到法院诉讼账户,执行法官以创新的执行方式,在最短时间内顺利执行结案,最大程度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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