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大头贴”贴进小区 失信人主动来还款

发布时间:2019-09-02 16:34:05


“法官同志,我现在就去还钱,你们赶紧把我的大头贴从小区里撤了吧,太丢人了……”829日下午,漯河一被执行人李某看到小区里张贴的“大头贴”,急忙找到漯河市源汇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

据悉,2011年,李某向王某借款60000元,由王某某担保,并出具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经王某多次讨要,李某以没钱为由,一直拖延还款。无奈之下,王某将李某诉至源汇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之内偿还原告王某借款60000元,王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仍然不还款,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李某仍拒不履行义务。面对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李某始终无动于衷。出于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考虑,执行法官制作了被执行人李某和担保人王某某的“大头贴”,分别张贴到了他们所居住的小区,“大头贴”张贴后,被执行人感觉十分丢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全部义务。

(源汇区法院王涛、赵现伟)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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