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法院2019年度民事案件发生率及分布情况 ——商标品牌司法保护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9-12-19 11:21:51


截止到20191217日,漯河法院民事案件发生率及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从统计内容来看,知识产权案件大幅上升,劳动争议案件明显下降,其它案由较为正常。现就知识产权案件情况分析通报如下。

序号

案由

旧存

同比

新收

同比

已结

同比

1

物权纠纷

42

-27.59%

468

-1.06%

395

-9.82%

2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955

70.54%

17387

20.99%

15433

23.06%

3

人格权纠纷

22

-12.00%

386

2.66%

353

4.13%

4

海事海商纠纷

0

0.00%

1

0.00%

1

100.00%

5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47

67.86%

1130

5.61%

948

-1.35%

6

侵权责任纠纷

220

46.67%

3084

-8.27%

2829

-5.54%

7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14

600.00%

394

196.24%

287

355.56%

8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125

64.47%

3571

4.57%

3332

4.94%

9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24

-22.58%

862

-38.56%

759

-39.04%

10

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51

200.00%

253

-5.24%

236

14.01%

总计

1500

58.39%

27536

10.72%

24573

11.88%

   知识产权是国家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2019年度,漯河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争议”的目标,全面加强商标品牌司法保护工作,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护环境。

   一、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一是妥善审理涉及商标民事案件。自年初以来,我市法院共计审结商标侵权及与商标侵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案件315件,调解、撤诉282件,调解、撤诉率89.52%。与往年相比,受案数增长率超过200%。案件审理中,我院注重调判结合、案结事了,通过调解、和解化解大量商标侵权民事纠纷,既严厉制裁了商标违法行为,又依法保护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切实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为提高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的针对性、有效性,我院召开全市十家驰名商标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深入探讨驰名商标依法认定与保护的疑难问题,初步形成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的广泛共识,与企业建立起稳定的驰名商标司法保护联络员队伍。同时,我院依法审结了一批涉及双汇发展、卫龙商贸、达能集团、雅诗兰黛公司等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商标侵权案件,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创业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是严厉惩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坚持刑事制裁与经济惩处相结合,在适用主刑的同时,高度重视财产刑的适用,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比如,我市郾城区法院审结的涉及“脉动”、“农夫山泉”、“茶л”等假冒注册商标的刑事犯罪案件,在判处被告人主刑的同时,分别判处20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罚金附加刑。

二、积极探索知产审判方式改革

一是深入开展商标审判法学研究。为依法服务漯河市“中国食品名城”建设,创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2019422日,我院独立举办“企业与商标战略”知识产权法学研讨会。来自法院、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高校、律师界的8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郑州大学知识产权法学专家张德芬教授、杨红军教授在大会上作了精彩的学术演讲,双汇发展、三剑客奶业、市知识产权局、律师协会以及省、市法院的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研讨发言,得到广大企业和法律实务、理论界的一致认可和广泛好评。

二是因案制宜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对于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情相对简单的商标侵权案件,实行质辩合一、快速审理,缩短商标案件办案周期,有效支持权利人快速维权。

三是大力推行商标案件精品工程。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精细化审理,匠心打造精品文书,着力成就经典案例。比如,我院先后审结涉及国际品牌“哆啦A梦”、国内品牌“习酒”以及漯河本土品牌“老婆烧鸡”等商标侵权案件,全都成为企业界和消费者津津乐道的口碑案件和精品案件,在广大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司法形象。

三、全面拓展普法宣传广度深度

   一是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接受行政机关邀请,为全市两级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100余名知识产权执法人员进行商标保护法律培训,积极引导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证据审查、侵权判定等标准方面向司法标准看齐,实现司法审判与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法治化。

二是全方位开展商标品牌普法宣传。精心筹办“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庭审观摩、邀请代表座谈、举办公众开放日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展示商标侵权审判工作,树立司法权威。同时,我院还分四次为全市80余家中小企业负责人开展商标保护法治讲座。通过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介向广大市民普及宣传商标保护法律知识,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

三是高质量发表驰名商标理论文章。我院主要领导在《漯河日报》发表题为《规范驰名商标司法保护,促进市场经济创新发展》的长篇署名理论文章,推动漯河成为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的维权高地,彰显漯河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尊重驰名商标创新的城市形象。

在今后工作中,我市法院将探索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推动成立漯河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分会,建立注册商标侵权主体失信档案制度。总之,我市法院将继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格局、新局面。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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