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中院院长陈松林“隔空”定纷止争

发布时间:2020-03-06 22:25:52


“现在开庭!”3月4日,漯河中院陈松林院长隔空敲响法槌,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运用云间庭审系统审理一起陕西省某公司诉河南省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因注册登记地、法定代表人居住地均在西安,无法到漯河中院参加诉讼,作为承办法官,陈松林院长运用云间庭审系统异地连线双方当事人进行网上开庭。在整个开庭过程中,陈松林院长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真组织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庭上调解。上诉人、被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网络视频完整行使申请回避、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参与调解等权利。整个庭审程序严谨,进展顺利。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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