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4月24日下午3点,漯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松林担任审判长,敲响了疫情期间该院院长线下办案的“第一槌”。这是一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诉漯河某公司擅自使用其知名商品某糖果的特有包装、装潢。
庭审中,陈松林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及时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对相关事实和证据当庭予以确认,整个庭审节奏张弛有度,既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查明了案件事实。
为保障疫情期间庭审安全,在本次庭审前,该院干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准备开庭事项,提前电话了解诉讼参与人在疫情期间的行动轨迹、身体状况及接触史等,并告知其佩戴口罩、不允许旁听等注意事项。开庭当天,该院提前对审判庭进行全面消毒、通风,对进入法庭的当事人进行体温检测、消毒,经过检查确认后开庭。据了解,疫情以来,漯河中院始终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积极推行“线上+线下”审判模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4月26日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0日至26日是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漯河中院院长带头公开审理知识产权案,是该院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漯河中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线上,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线下,在该院立案大厅开辟假冒商品展区,提升群众打假、识假维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