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漯河中院召开项目化监督检查工作联络员会议。派驻第二十五纪检监察组组长戴相卿向与会人员提出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监察室主任朱家富就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院机关及二级机构的28名部门联络员参加会议,派驻第二十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综合室主任李红出席会议。
戴相卿组长提出要以项目化监督检查工作为抓手,树立问题导向,强化执纪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努力回应群众诉求,破解干警困惑,促进审判执行质效的持续提升,全力冲击全省法院工作第一方阵。会议还对联络员提出四项要求:
一是要勇担重任。明确项目化监督检查工作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有力举措,是解决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现实需要,是从外部评价人民法院工作、审视人民法院形象的新的视角,每名联络员都肩负重任,承担着督促本部门细化自查目标、列明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职责。只有各部门目标清晰、方向明确、协同发力,才能形成项目化监督检查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要主动作为。项目化监督检查工作艰苦细致,工作台帐中的每一句话都对应着繁复琐碎的具体任务,联络员同志要积极主动承担工作职责,注重统筹协调推进,真正把联络员作用发挥到位,从本部门工作实际出发、从部门内每位干警的工作职责出发,将项目化监督检查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问题自查到位、原因分析到位、落实整改到位,真正形成风险防控的有效机制。
三是要善始善终。联络员要确保本部门工作中产生的相关资料、数据及时报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风险及时上报,确保项目化监督检查工作不摆花架子、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作风转变,并一以贯之将风险防控常态化。
四是要坚持原则。联络员要本着对组织、对事业负责任的态度,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秉持公心直面存在的问题,理直气壮批驳不实信息,为推动审判事业发展助推强大支持。最后,戴相卿组长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鼓励参会的联络员,务求项目化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