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法党〔2020〕1号
关于开展好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1月3日为1月份“主题党日”时间,根据市直工委通知要求,请各党支部务必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组织集中学习。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2020年新年贺词。
2、学习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3、组织全体党员收看《奋勇争先看漯河》之《争“强”聚力 党建引领为社会治理夯基垒台》和《为民情怀—舞阳县莲花镇优秀共产党员王广民先进事迹》。
二、总结谋划工作。
对本支部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对2020年度整体工作进行研究谋划。
三、按时交纳党费。
组织支部党员按时足额缴纳1月份党费。
四、开展志愿服务
各党支部按照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城市清洁”“创文宣传”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各党支部及时报送文字信息和图片资料。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