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法党〔2020〕6号 关于开展好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17:42:33


漯法党〔2020〕6号



关于开展好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3月6日为3月份“主题党日”时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企业复工复产中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市直工委通知要求,请各党支部务必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活动主题

持续开展疫情防控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内容安排

(一)组织开展深入学习

1、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2、深入学习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决定》;

3、深入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等。(见附件)

(二)持续开展疫情防控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结合实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尽力帮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引导广大党员根据个人情况和岗位实际,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项安排,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统计报送相关数据

1、“沙澧先锋”统计模板:(需关注公众号)

  党支部关注“漯河沙澧先锋”微信公众号   人,关注比例   %

2、“双报到”统计模板(报送累计数据):  

  党支部共有党员   人;已到社区报到的党员

  人。已参加党员所住小区疫情防控党员  人,参与  人次;已参加社区统一安排疫情防控党员  人(非党员所住小区),参与  人次。

(四)组织缴纳党费

组织支部党员按时足额缴纳3月份党费。

三、有关要求

1、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原则上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采取党员自学、视频会议等形式开展。

2、各党支部务必于3617:00前将“沙澧先锋”和“双报到”统计情况发送至机关党委陈婧,以报市直工委备案。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20年34



责任编辑: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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