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法党〔2020〕13号
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鉴于我院机构和人事调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报经院党组同意,决定对我院基层党组织设置予以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成立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主要由办公室、监察室组成。
成立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主要由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退休干部管理处、河南法官学院漯河分院、机关党委办公室组成。
成立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主要由立案一庭、立案二庭组成。
成立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主要由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组成。
成立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党支部,主要由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组成。
成立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党支部,主要由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组成。
成立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党支部,主要由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组成。
成立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党支部,主要由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司法技术处、研究室组成。
成立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党支部,主要由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局综合处组成。
成立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党支部,主要由司法警察支队组成。
成立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党支部,主要由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组成。
成立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党支部,由退休党员干部组成。
我院原所有基层党支部予以撤销。
各党支部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分布一览表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