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法党〔2020〕17号
关于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的批复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
你支部《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们提出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如下:
委员:卫鸣晓、李强、李喜民、刘超、贺广、黎明
书记:李强
副书记:刘超
请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选举。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