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法党〔2020〕17号
	
	
	关于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的批复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
	你支部《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们提出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如下:
	委员:卫鸣晓、李强、李喜民、刘超、贺广、黎明
	书记:李强
	副书记:刘超
	请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选举。
	
	
	    中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