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院采购信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参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19]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拟采购协议供货(定点服务)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拟采购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协议供货单位三家。
二、拟采购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单位三家。
三、拟采购车辆保险服务单位一家。
四、拟采购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一家。
五、拟采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耗材协议供货三家。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或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物资采购小组办公室咨询、报名。
咨询、报名电话:0395-3560172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