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高薪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事都是骗子,千万要擦亮眼睛……”6月18日上午,在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广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强反复对群众说。
今年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6月份确定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当日,漯河市在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举行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书记、刑三庭庭长李强带领全庭干警积极参加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版面、设立咨询台的形式,向群众介绍如何识别非法集资的方式和技巧、识别判断与疑点,支招群众如何鉴别、远离非法集资,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现场,法官还向群众分发了防范非法集资抽纸、宣传页、宣传袋、口袋书等,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积极性。
据了解,连日来,漯河市法官深入到社区、广场等地,通过以案说法面对面与群众沟通、交流,提醒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远离非法集资,确认合法途径、正规银行理财渠道,避免遭受损失。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典型非法集资“四步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域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如何远离非法集资?
法官提醒:
1、擦亮眼睛,拒绝参与。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3、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4、国家依法打击非法集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