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中院动员部署“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

发布时间:2022-01-04 15:58:28


12月30日,漯河中院召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全市法院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漯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松林出席会议并讲话,漯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新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院干部队伍的具体行动,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抓手,是履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职责的重要保证。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安排部署上来,紧盯法院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持续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更严要求、更高标准,不断提升法院队伍的“四化”水平,确保实现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争当全省“奋勇争先、更加出彩”排头兵工作目标。

会议强调,要强化答卷意识、结果导向,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立足本职提能力,注重提升政治能力,炼就敏锐的政治大局观和政治鉴别力,有效防控政治风险;注重提升调研能力,树立“调研是更高层次审判”的理念,营造勤于思考、善于钻研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一批高层次、专家型法官;注重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注重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不断完善为民便民举措,让群众感到“办事方便、人受尊重”。要针对问题转作风,深刻认识法官的职业特殊性,充分保持对司法职业道德的敏感度,以更高纪律作风标准加强自我约束、推进自我革命;针对遇事不敢担当,矛盾上交、下放了事,开展工作“走过场”,思想精神懈怠、自我约束不严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排查,务求取得实效。要树正导向激活力,持续开展选树典型活动,以先进典型激励提振士气,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不断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坚决避免吃“大锅饭”现象;坚持以结果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用足用好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干警担当作为、大胆履职。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推进。要将责任导向贯穿始终,全市两级法院“一把手”要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要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把关、重要事项直接督办;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躬身入局,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要将目标导向贯穿始终,聚焦实现能力作风“五个明显增强”目标任务,紧紧围绕解决制约审判执行质效的瓶颈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以活动高质量推动审判执行质效高质量提升。要将效果导向贯穿始终,把活动与服务大局紧密结合起来,高质量护航现代化漯河建设;与司法为民紧密结合起来,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推动法院队伍在群众评价中有更大提升;与执法办案紧密结合起来,聚焦关键质效指标,在比学赶超中争先进位,在加压奋进中开创新局。要将激励导向贯穿始终,通过开设专题专栏、新闻发布等形式,展示干警执法办案日常,宣传先进典型,大力营造浓厚氛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用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业绩诠释“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质量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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