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2-03-08 16:19:58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资金已落实。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预算:根据招聘人员总人数计算

1.3  项目最高限价:30//(含税)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采购标的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2.1 采购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管理;(2)人事档案管理;(3)薪酬福利发放;(4)“五险一金”属地化管理;(5)仲裁、纠纷处理;(6)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建立劳务费使用台账;(7)其他涉及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8)由专人负责开展上述服务。

2.2  服务要求:合格

2.3  服务期限:1

3、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提供2019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1.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提供近期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5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20181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有严重违约的;20181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有被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或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为存在骗标、串标等行为的;响应产品在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需提供承诺书);

3.具有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响应人书面承诺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劳动争议受到法律制裁(包括行政制裁、刑事制裁和民事制裁,不含尚未审理完结的);

5.提供自201811日以来,同类劳务派遣项目成功案例1个(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甲乙方签字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金额等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5、代理费用的收取

   6.1  收取方式及标准: 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成交服务费。

6、询价文件获取

  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2039日至202203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漯河市长江路鲁明大厦A2309

  3.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4. 获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2套审核留存,缺少任何一项则不接受报名。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8.1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本,副本贰本),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到询价现场;

8.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3141430分整。

8、询价时间及地点

9.1 询价时间 : 202203141430分整

9.2 询价地点:漯河市长江路鲁明大厦A2309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56*****

   址: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中段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156*****

   址:漯河市长江路鲁明大厦A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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