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漯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系统破产审判工作推进会,副院长吕琪、中院民二庭和各县区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市两级法院将组建“执破”联合合议庭,负责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的精准筛选、导入和进入破产程序后的立案受理和审判工作,确保立案、审判、执行各节点流转过程规范高效有序衔接,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最大程度实现保护债权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被拯救企业的多方共赢,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在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基础上,要分别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由执行人员和破产法官共同组成的“执破”联合合议庭,是人民法院落实《2022年漯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漯河市办理破产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
“执转破”即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被执行人或申请执行人申请,由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执行积案和社会矛盾纠纷。这样可以避免执行与破产审判部门对执行案件移交破产审查标准把握不统一,财产查控与处置等方面衔接不畅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
会议还听取了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上半年破产审判工作汇报,并就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