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身边的法院人》陶京涛:人民法官的情怀

发布时间:2022-11-30 15:13:20


为深入推进“书香机关”创建活动开展,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激励全院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本公众号特开辟《我们身边的法院人》专栏,让我们一起走近身边的法院人,听听他们的故事,共同感受法治的力量。


陶京涛,中共党员,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00年1月进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现任审监庭四级高级法官。

倾心调解,案结事了绘和谐


陶京涛自从事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立足本职工作,踏踏实实做事,不谈条件,不讲价钱,千方百计地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服务于审判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在审判工作中恪守公平公正原则,自身言行规范,办案没有私心,不存偏见,敢于做调解工作。他还熟知群众的愿望和心理需求,善于用群众的语言做老百姓的工作,从不强硬下判,不靠利益引诱,更不用法律恐吓,而是和风细雨地进行细致疏导,庭上讲理,庭下谈心,有技巧地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案件处理后,双方当事人都心平气顺,心服口服,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近三年来,他主审的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均保持在70%以上,在全市民事审判工作中名列前茅。他还先后荣获了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并获得2020、2021年度“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普法宣传,深耕业务提效能


长期以来,陶京涛恪守社会公德,工作和生活中坚持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着力弘扬家庭美德,积极开展各种公益事业,高扬中国青年志愿者旗帜,不断创新内容形式、丰富实践载体、引导群众参与,真正把学雷锋志愿活动做到了基层、社区和家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聚焦群众之所盼,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为构建平安漯河、法治漯河、和谐漯河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是在2018年5月份由市法学会牵头成立“沙澧法治使者”志愿者团队以来,他坚持带领广大青年干警,深入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分类推进志愿服务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共开展了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60余次,法律服务受益群众累计达60000余人次,多次荣获河南省“法学会优秀会员”、漯河市“法学会优秀会员”、“漯河市优秀志愿者”等称号。













 

 

关闭窗口